真正的本書的最後一篇
也是很有梗的後記 ^^
後記
我小時候,姊姊是某排球選手的迷,房間裡面貼了好幾張海報,如果有比賽轉播的話也都不吃飯守在電視機前面收看。某一次姊姊說「借我錢」要去買那個選手的錄影帶,因為她的壓歲錢都已經用完了。我當然是拒絕,因為我也想買鋼彈的模型還有筋肉人像皮擦。但是姊姊果然是姊姊,「我要告訴大家你喜歡的人」,這種威脅對一個小學生來說大概除了卑鄙之外沒什麼好說的。我一邊哭一邊慢慢的把錢包拿出來,姊姊馬上就拿去買了錄影帶。
問題就是從這裡開始的,雖然約定要分期還給我根本就是假的,一開始就沒打算要還。想到這一點我就很火大,就算惹毛了姊姊也沒關係的跑去跟她抗議,沒想到姊姊用很冷淡的眼神說了一句話。「我當你的姊姊十分愛護你,用愛護你來換算成金錢的話,大概就跟你借給我的錄影帶錢一樣多吧!所以也不算向你借錢。如果你對這個有意見的話,我就告訴大家你喜歡的人。你最好要覺悟!」我的記憶裡面是這樣的內容。完全就是一副黑道的口吻,真是卑鄙到了極點!那一天的晚上,我哭到枕頭都濕了就算想說什麼也說不出口。
為什麼突然講到這樣的往事呢?我現在來說明理由好了!進了演藝圈站上舞台之後,姊姊所說的「愛護程度換算成金錢...」這一句話一直在我腦海裡面響起。例如舞台劇的門票一張一萬円,是貴還是便宜呢?這個是由觀眾來決定,而不是由我們決定的。「做到這種程度應該有價值一萬円了吧?」根本沒有辦法正確的計算它。既然這樣的話應該怎麼辦才好呢?「很努力」或是「花了很多錢」,為了要帶給觀眾快樂,是要作出各種努力的。面對這個「永遠的課題」我應該做些什麼,當然是沒有正確答案的。但是,即使沒有正確解答但是我深信還是可以到一個接近的答案,那就是對於自己的作品應該抱持著誠實、快樂、謹慎,然後對作品負責。
現在,我又一個人重讀了這本書,寫了很多意氣風發的事情;也有讓我很丟臉的事情,都是那個時候的我最直率的心情,希望大家會喜歡。終於到最後書要發行了,「你可以換一個新的頭銜了!」全力支持我的「日經娛樂」,對這本書盡心盡力的工作人員們,非常感謝你們!
ps.到現在那筆錢姊姊還是沒還給我。
2005年2月28日 井之原快彥
好的~本書完結了
是說阿井你記仇真的記很久 XDDDD
果然不要隨便跟金牛座談有關錢的事情